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谢红彬 时间:2023-02-19 点击数: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的安排,学前教育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段传虎

 员:熊娅莉  李丽梅  蒋菲菲      张石军  叶新媛  李慧芹  谢红彬  李雅幪  陈海灵      陈亚庆  段士爱  高堂丽  杨春耀  张翠微      和春婷  张志慧  李福莲      张珏珺

二、 评选范围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就读学校一学期以上的全体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优秀毕业生: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先进班集体:学校在校班集体。

三、 评选指标分配表

分配指标均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均分至各个班级,各班名额由各辅导员结合所带班级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班级

总人数

毕业生人数

学生干部数

班级数

三好学生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优秀毕业生名额

先进班集体名额

备注

2018级学前教育1班(五年制)

37

37

260

25

2

1

4

3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位。学生会干部和共青团干部,不占用优秀班干名额,不参与班级内部竞选,由学生会统一组织选出15名优秀学生会干部和团干。

2018级学前教育2班(五年制)

41

41



2

1

4

2019级学前教育1班(五年制)

46




3

1


2019级学前教育2班(五年制)

48




3

1


2019级学前教育3班(五年制)

47




3

1


2019级学前教育4班(五年制)

33




2

1


2019级学前教育5班(五年制)

35




2

1


2019级学前教育11班(扩招班)

2

2



0

0

0

2020级学前教育1班

51

51



3

1

5

2020级学前教育2班

50

50



3

1

5

2020级学前教育3班

49

49



3

1

5

2020级学前教育4班

53

53



3

1

5

2020级学前教育5班

52

52



3

1

5

2020级学前教育6班

50

50



3

1

5

2021级学前教育1班

48




3

1


2021级学前教育2班

43




3

1


2021级学前教育3班

45




3

1


2021级学前教育4班

48




3

1


2021级学前教育5班

47




3

1


2021级学前教育(本科班)

54




3

1


2022级学前教育1班

51




3

1


2022级学前教育2班

45




3

1


2022级学前教育3班

45




3

1


2022级学前教育4班

46




3

1


2022级学前教育本科班

60




3

1


合计

1126

385



68

14

38


     四、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模范遵守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系列规定(办法),入学以来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的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年必修课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本班前15%(一年级按已修完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选),无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

6在评选年度内荣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学年必修课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本班前50%(一年级按已修完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选),无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3积极配合辅导员、学院领导、学校各部门做好学生工作,及时如实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4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担任班委、团支委、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及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干部等非社团学生管理组织干部)。

5学院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应从各班班委、团支部支委、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中推荐产生。

(三)优秀毕业生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

3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每学年必修课成绩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本班前30%,无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5在创业创新方面有贡献或者已经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在评选年度内荣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先进班集体

1严格按照《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级管理实施办法》(丽师校[2016]3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好班级管理各项工作。

2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的班委会及其领导核心。

3有符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色的班级奋斗目标。

4班风文明,一学年来班内无违纪事件和受处分的同学。

5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一学年来全班补考人次在10%以内。

6搞好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一学年来无不合格宿舍、教室等不良记录,在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

7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 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评选要求

1选表彰的总体要求:坚持标准,遵循程序,民主推荐,公示审批。

2学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过党(团)组织处分或行政纪律处分。

2)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失信、考试作弊和不良嗜好等行为。

3)平时有旷课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

4)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的行为。

(二)评选程序

1、学工办制定评优评先方案,成立评审小组,分配相关名额。

2班级此方案制定班级评选方案,成立班级评审工作组,按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完成资格审查、公示、推荐人员。

六、 其他

鼓励班级以创新方式开展评选工作。各班级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要求开展评选。要通过评选工作带动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全方位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

七、 上报材料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材料,以上纸质材料顺序需与附件5(含电子版)名单顺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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