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4-22 点击数:

学前教育学院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规则:

·         请假分事假、病假、走读假、节日假四种

·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写清楚去向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并向辅导员提供家长电话,由家长确认同意之后方能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不接受抢票不成功及购买不到车票等有狡辩意图的请假。

·         病假,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办公室找辅导员请假,可委托同学前去办理请假手续,且应附上医院证明。

·         走读假,原则上禁止学生外宿,但除以下两种情况:1、家人有重大疾病在本地就医需要陪护;2、本人有重大疾病的原因无法住校。以上两种情况均需医院出具证明。

·         节日假,节日期间需要回家的同学应根据要求,在假期开始前到班长处填好离校登记表,方可离校。

二、请假程序

·         请假条由学习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自己去学校打印店打印或购买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带上填写完整的请假条方可找辅导员请假。

·         原则上学生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完整的请假条,详细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特殊原因除外。

·         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除此之外一律不予批准。

·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         请假时间1天以内由班主任进行审批,请假时间2-3天由班主任审批之后交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批,请假时间5-7天,经班主任审批之后交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批、签字、盖章,>7天,由班主任通过学校AI办公系统,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批。

·         班干部没有审批请假手续的权利。

三、销假程序

请假期满,返校后本人必须持原假条到辅导员销假(在请假条上写上“XX班级XXXXXXXXXXXXXXX分已返校”的字样,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否则超过请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各班级续假批准与否,将回复学生本人。

四、其他

·         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一律以违纪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         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         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         所有学生都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         本制度由班委负责解释。

·         班主任不在校的情况下,可由辅导员进行审批。

学前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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